廣告型態發展到現今百家爭鳴,但不變的是始終在不斷變形的過程中找尋更適合使用者接收廣告的狀態,並企圖打造出讓消費者在不受打擾且貼近其個人需求狀態下接收廣告的氛圍。然而,與過去不同的是,相較於坐在電腦桌前單純凝視螢幕接收廣告,使用者現在也渴望能參與、成為廣告的一部份,並期待著能更有身歷其境的新型態廣告體驗。
最新的擴增實境(AR, Augmented reality)與虛擬實境(VR, Virtual reality)技術便能有效協助廣告主,打造完全沉浸式體驗的廣告類型,提供消費者截然不同的廣告體驗。如果覺得AR/VR太遙遠,千萬別忘了我們手邊就有能提供類似「沉浸式」體驗的工具,如:360相片/影片、直播等。「360相片/影片」雖不具備AR/VR 般完全沉浸式體驗感,卻能透過螢幕左右滑動體驗當下情境。如果覺得360相片/影片仍缺乏即時性,可嘗試利用新一代媒體寵兒:「直播」來滿足此一需求。拜網路科技所賜,「直播」技術不僅平易近人,更讓使用者能充分感知到正在發生的一切,並透過留言、分享、按讚等方式產生即時的互動感,讓消費者從單純「觀看者」角色變成實際的「參與者」。例如近幾個月都有偶像明星在演唱會上以「直播」方式呈現部分片段,透過短短幾分鐘的直播,不僅讓沒買到票的觀眾也能透過「直播」方式一睹演唱會熱烈實況,也能增加線上粉絲與貼文彼此間的互動數。
隨著科技的發展與網路普及,廣告形式必將重新顛覆過去人們的想像,而運用AR/VR技術創造各式「沉浸式」體驗廣告,國外也早已有諸多成功案例。常言道「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又誠如「六間房」創始人劉巖曾說:「淡化內容,以人為核心的時代到來了。」直播的開始與其發展,似乎正應證著此項說法,而相信在未來,以「沉浸式」體驗為目標的廣告內容必將引發潮流,並帶給消費者不同於過往的廣告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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